学生工作

关于规范辅导员岗位变动工作交接流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阅读量:335

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工作,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水平和质量,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对辅导员带班工作及辅导员岗位变动交接工作做如下要求和说明:

一、总体要求

我院辅导员队伍以专职辅导员为主,若因辅导员人事变动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辅导员必须按照辅导员岗位变动开展交接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辅导员职责范围内学生日常管理,群团组织、学生党建、资助管理等分管工作的交接,做好学生基础文件档案资料、电子文档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原任与继任辅导员在交接过程中要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二、交接原则

交接工作由学生处统筹规划,各系党总支书记协调管理。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名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生,确定发生变动后,原岗位按照交接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避免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盲点。

三、具体交接内容

1.辅导员整体工作。所负责学生带班等日常管理工作;所负责群团组织、学生党建、资助等分管工作(特别是正在开展和应在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未完成的重点任务);所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心理问题学生情况;所负责学生的休复学、留降级情况;所负责学生历史遗留问题等。

2.文件档案资料。工作范围内涉及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资料、重要通讯录、电子文档等资料。具体包括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所带学生基本学籍存档资料、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学生党建材料、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学生资助相关资料、学生留降级资料以及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

3.其它需要交接的工作。

四、交接程序

1.本系召开学生工作办公室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到会宣布工作交接决定。

2.根据本系实际情况,由原任辅导员设计并制作交接清单。原任辅导员要详细列出交接内容目录,按要求将目录中涉及内容一一对应整理。原任与继任辅导员要对交接内容逐项核验,核验无异议双方共同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清单一式四份,学生处、系党总支书记、原任和继任辅导员各一份。

3.原任辅导员组织召开带班学生班会,宣布并介绍新任辅导员情况。

4.原任与继任辅导员共同对交接结果向系党总支书记汇报,继任辅导员为主汇报人,详细汇报交接情况,原任辅导员做适当补充,最后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并填写备案表(附件1),与交接清单一并交学生处。

五、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